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

参赛要求


参赛主体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
创新主体申报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赛项目应当是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新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面市前期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项已公开或授权且能够有效保护参赛项目创新成果的有效发明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受理或授权,语言限中文、英文或葡萄牙文,如是PCT申请,则需进入国家阶段)。
(三)参赛项目专利技术领域应为以下八个领域中的其中一项: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或相关奖项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