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

参赛要求


参赛主体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
创新主体申报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新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面市前期的专利项目。
(二)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项已公开或授权的发明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受理或授权,语言限中文、英文或葡萄牙文,如是PCT申请,则需进入国家阶段)。能够有效保护项目的创新成果,专利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且相关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参赛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如果参赛主体为多个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之一的,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三)项目技术领域应为以下八个领域中的其中一项:
(四)每个参赛的创新团队限报一个项目。若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有多个创新团队,可分别填报,但各项目参赛团队成员不可交叉。